李修贤

    李修贤档案

姓名:李修贤
身高:175CM
地区:香港
国籍:中国
体重:70KG
生日:1952-8-6

    李修贤简介

李修贤,原籍广东,1952年8月6日出生于上海,香港演员、导演、编剧、制片人。1971年正式出道,出演电影《双侠》,1974年主演电影《多咀街》,1977年主演电影《天龙八部》。1980年主演电影《少林英雄》。1984年他自编自导自演电影《公仆》,同年,李修贤凭借该电影获得了第2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的最佳男主角奖并且该电影被提名为最佳影片,并于1985年他凭借该电影获得了第4届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奖和提名为最佳导演。1986年主演电影《兄弟》,并与1987年凭借该电影提名为第6届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。1987年出演电影《龙虎风云》并于1988年提名为第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。1993年主演电影《初生之犊》,1996年出演电影《金榜题名》,2000年主演电影《七条命》,2004年出演电影《冲锋陷阵》,2010年出演电影《月满轩尼诗》。

    代言说明

明星名称:李修贤

使用地区:

中国大陆地区(不包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

使用方式:

肖像照片:

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 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。

形象代言:

1.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 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;

2.影视广告及媒体:经由中国大陆境内(台湾、香港、澳门除外)的电视频道(包括有线、无线及卫星频道)和电影、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,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。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、10秒、15秒、5秒。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。

推荐方式:肖像照片

付款方式:

肖像照片:签约当天,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。

形象代言:2次 签约当日付全款的50%,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%。

工作内容说明:

肖像照片:仅提供现成照片,数量一般5-10张不等,企业根据艺人方提供的照片,用于自己的产品宣传。

平面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-8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及用餐时间。

影视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-12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、用餐及录音时间。

商务活动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,包括候场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