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碧霞

    温碧霞档案

姓名:温碧霞
身高:164CM
地区:香港
国籍:中国
体重:47KG
生日:1966-7-30

    温碧霞简介

温碧霞,女,原名温碧玉,1966年7月30日出生于香港调景岭,中国香港女演员。温碧霞在1981年被星探发掘,拍摄第一部电影《靓妹仔》,获得第2届香港金像奖最佳新演员提名,1984年与刘德华主演电影《停不了的爱》而成名。2000年10月1日嫁给香港富商何祖光,婚后淡出娱乐圈,现在主要在中国大陆发展。2011年凭借《英雄喋血》获得第三届澳门国际电影节最佳女配角。2012年接拍电影《扎职》。

    代言说明

明星名称:温碧霞

使用地区:

中国大陆地区(不包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

使用方式:

肖像照片:

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 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。

形象代言:

1.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 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;

2.影视广告及媒体:经由中国大陆境内(台湾、香港、澳门除外)的电视频道(包括有线、无线及卫星频道)和电影、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,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。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、10秒、15秒、5秒。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。

推荐方式:肖像照片

付款方式:

肖像照片:签约当天,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。

形象代言:2次 签约当日付全款的50%,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%。

工作内容说明:

肖像照片:仅提供现成照片,数量一般5-10张不等,企业根据艺人方提供的照片,用于自己的产品宣传。

平面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-8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及用餐时间。

影视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-12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、用餐及录音时间。

商务活动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,包括候场时间。